“你这样做,还不是为了你自己好”
——对一种观点的剖析
我住在三楼顶层,房子长期漏水,上级相关部门却不给维修。我想把漏雨的地方弥补起来。于是,我把情况反映到市政府,昨天襄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来了一位负责同志。当他顺着我漏雨的墙面往下看时,他马上说道“你看,下面还有老人在玩扑克。”我顿时吸了一口凉气,知道他又不同意维修。因为如果维修,雨水不再会顺着墙往下流,不再流到室内。很明显,这位负责人的担心的是:你家室内漏水,但如果维修,就会影响到别人玩扑克!
这是什么逻辑?我真的不懂,明明是我有困难,为什么总会想到别人的不舒服呢?
要知道,下雨雨水往我家里流,严重地影响了我的基本生活,我半夜起来铲水,墙面被水浸泡,室内电灯自动亮起,墙面带电,给我一家人带来生命危险,这些都不是领导要考虑的吗?而楼下几位老婆婆在乘凉,玩扑克,她们是基本生活以外的娱乐,在哪里都可以玩。孰轻孰重,难道领导看不清吗?领导是怎么在想呢?
说到我这房子,我就想多说两句。我住是旧房子,因为房顶漏水,房主就在三十年前房顶上面全部覆盖了石棉瓦。但由于石棉瓦常年失修,多处漏水,我搬来后就把石棉瓦换成了彩钢瓦。过去破破烂烂的房子现在焕然一新,过去上面养鸡养鸭,鸡粪鸭粪满天飞,现在干干净净了。一楼的住户把这一切,看在眼里,记在心里,连写三封举报信,分别投到行管局、市政府、市委书记,说上面的水流到她家院子里(其实她家院子是违法建的,后来在我的举报下被强制拆除,也证明了这一点)。这可不得了,惊动了多层领导,强行拆除我的彩钢瓦隔热层。他们的理由跟今天要说的理由是一样,说下雨时雨水会流到楼下影响她们家走路。我说下雨时哪里都有雨,别说屋檐下了。领导说我狡辩。我说我可以做个水槽。但局长坚决不同意。当时的行管局局长给我的行为定论说:“你这样做,还不是为了你自己好。”我听了这话,顿时蒙圈无语。
我为什么不能为我自己好呢?我当时没有敢当面辩论,真的是我怕别人说我自私,想到自己舒服。但是,我现在想起来,两年前的局长的话跟昨天来的领导是一个意思:为了他人,为了更多的人,你必牺牲自己的利益,不能为自己好。
难道我们的执政理念就是这样的吗?肯定不是。没有对一个人一个人的单个利益的保护,哪来的国家利益?哪来的集体利益呢?哪来的他人利益?没有小溪哪有河水?没有小河哪有大江?没有江河哪有大海?政府要想到,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,容忍和保护每一个社会成员个人利益的最大化;政府不是要限制个人的利益和自由,而是要在法律范围内宽容个人的自由,保护个人的利益。这些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,也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。
想来想去,领导的思维方式是有问题的。这是一种什么思维方式呢?一定跟传统的、计划经济思想的教育有关,他们滥用了集体主义的思想。集体的细胞是单个的个人,没有个人,哪来的集体呢?但是,这些领导总爱站在集体的立场说话,站在他人利益上说话。为什么呢?因为,集体的利益,他人的利益,都看起来是那样的正义,那样的高尚,那样的伟大,也好操作。正是这种心理,他们不敢给单个的个人好处,因为在他们看来,这是纵容了私人利益,对社会是不利的。
正是这种思想,才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。你看,楼下的举报我,政府把我的房子强拆了;我又举报楼下,政府又把楼下的院子也强拆了;现在我们楼上楼下是对头,老死不相往来;而我们两家又跟“行管局”是对头,两家人都骂这些领导人。对于“行管局”来说,社会稳定不稳定,不是他们的事,那是信访部门的事,他们要做的就是,有人反映,我就要拆房子。就在昨天,我还给来的领导说“你看院子里有很多跟我一样的房子都没有拆。”领导说:“你去举报啊,我们欢迎。”我听了不寒而栗,不知道别人是如何感受,但我肯定不会去举报。为什么要挑起“群众斗群众”呢?(尽管我不喜欢“文哥”语言,但这句话我非常熟悉,就顺嘴打胡说说出来了)这是一种什么心态呢?难道政府一定要找事做吗?政府不做事难道不是好事吗?想到政治哲学上说,政府少做事或不做事,就是人们的福祉。这句话是多么的深刻!
政府不会无为而治,也不会做有限政府。政府的权力扩张是有内在动力的!套用顾城的话“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,我却用它寻找光明”。面对一个强大的利维坦,一个小老百姓有何用?只能说说而已。就写了这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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